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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學院輔導員工作例會制度

    日期:2015年05月20日 08:48  點擊:

海洋學院輔導員工作例會制度

為了加強溝通,研究問題,及時總結工作,使輔導員工作更加規範、科學、有效,特建立輔導員工作例會制度。 一、例會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主持召開,全體輔導員參加。根據需要,邀請黨委書記、院長、副院長參加。

二、例會每兩周召開一次,每次周一下午召開,屆時總結當前工作情況,安排下一階段主要工作。遇特殊情況,可随時組織召開。

三、院主管領導要通過例會,明确下一階段的主要工作,及時向輔導員傳達學校、學院的有關精神和工作安排。

四、輔導員要将所負責的工作在例會上作簡要彙報。對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,輔導員要首先提出個人的意見。與會同志對這些情況和問題,進行認真的讨論和研究,共同商議解決的辦法。

五、在與會同志認真研讨的基礎上,主管領導對有關工作和問題提出具體意見和處理辦法,最後形成會議決議。輔導員要按決議精神完成好各項工作。

六、輔導員參會的情況(出勤、筆記、交流等)将做好記錄備查,并納入個人考評中。